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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電網財[2018]571號
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關于貫徹落實2018光伏發電相關政策的通知
各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電力公司:
為催進行我國光伏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,國家發改委、財政部、國家能 源局印發《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發改能源[2018]823號, 以下簡稱“823號文”,見附件1),決定優化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,加快光 伏發電補貼退坡,進一步加大市場化配置項目力度,促進光伏行業高質量發展。 為了做好新政策落地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.關于光伏發電并網服務
各級電網企業要認真執行國家光伏發電并網管理相關政策。對符合國家政 策的新能源項目,主動與項目業主溝通對接,提供技術指導,按照國家要求切 實做好并網服務;為新能源項目并網開辟綠色通道,做好接網工程建設,確保 項目及時并網發電。
二.關于光伏發電項目價格
各級電網企業要配合做好“823號文”與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2018年光 伏發電項目價格政策的通知》(發改價格規[2017]2196號)等文件的銜接。 2018年以前在國家能源局備案并納入財政補貼規模管理的項目,2018年6月 30日以前投運的,執行2017年光伏發電標桿電價;2018年6月30日以后投運 的執行“823號文”規定的光伏發電標桿電價。各光伏電站執行上網電價以政 府電價主管部復公布為準。
附件: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改能源〔2018〕823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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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6月29日
(此件發至收文單位所屬各級單位)